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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年走私2600万元香烟制品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20日03:55 海南新闻网-海南日报

  本报讯 (记者杨春虹 通讯员王基辉)海口海关缉私局今天向记者介绍说,该局破获的一起案值达2600万元的特大走私香烟制品案,已由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涉案公司海口振发实业有限公司被判罚金242万元,海南健友贸易有限公司被判罚金811万元。被告林海等8人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11年至1年两个月不等。

  据了解,该局经过长期的摸底调查、取证,查明以海口人林海为首的走私团伙在19
96年-2004年3月间,以海口振发实业有限公司、海南健友贸易有限公司的名义向德国、日本等国的供应商订货,大量购买日本“烟之友”烟嘴、“雅仕”烟斗、丹麦STANWELL烟斗及烟丝、雪茄、香烟等商品,货物从国外先发到香港、澳门。 随后,该团伙在香港、澳门组织人员从深圳、珠海口岸利用粤港澳直通车、“水客”(指经常往来于港澳和内地,携带走私物品的人)携带等形式夹藏或偷运闯关进境。走私货物入境后以'健友公司'的名义发往海南、北京、兰州等地设立的直销点直销,同时还发往北京、上海、广州、重庆、青岛等20余个大中城市建立的42个代理经销点销售。同时,为掩人耳目,林海等人还在海口少量报关进口烟嘴、烟斗及配件,获取报关单和缴税发票,提供给向其索要报关单和发票的经销商,借此为上述大量走私货物“披上合法的外衣”。该案案值2612万元,偷逃国家税款1054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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