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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市建委设8条“警戒线”规范干部行为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20日04:03 哈尔滨日报

  哈报网讯(记者 金鑫)据悉,为贯彻《公务员法》,日前市建委出台《窗口轮岗办法》、《择优上岗暂行办法》和《越线下岗规定》等一系列岗位建设规定,同时用8条“警戒线”约束公务员,规范干部行为,保证全市城市建设工作顺利推进。

  据市建委主任魏伟介绍,目前哈尔滨城市建设正面临大发展、快发展的关键时刻,加强党员干部组织管理是加快城市建设发展的必备保障。为此,市建委设立8条“警戒线”规
范干部从政行为。8条“警戒线”包括:不准玩忽职守、弄虚作假、欺上瞒下;对企业不准故意刁难,拖延不办;不准勒卡服务对象,接受服务对象吃请,收钱受物,报销应由个人支付的费用,参加高消费娱乐活动;不准擅自离岗外出,或参与企业出资的国内外考察旅游;不准在工作期间饮酒;不准在工作期间上网聊天游戏;不准参与任何形式赌博;不准违反原则传播谣言,泄露机密。与此同时市建委还出台《窗口轮岗办法》、《择优上岗暂行办法》和《越线下岗规定》等规定,党员干部违反“警戒线”的任意一条,将调离岗位,两年内不予提拔,情节严重的将交由检察机关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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