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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盗村民出示伪证被刑拘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20日05:09 时代商报

  时代商报讯(记者 朱格萱)因为邻居求情,安某将自己家被盗窃的金银首饰的价值从5000元改成了700元,犯罪嫌疑人因此逃脱了法律制裁,可是安某却因此构成了出示伪证罪被警方依法刑事拘留。同时,邻居的行为也已构成防碍证人作证罪被警方刑事拘留。这是记者昨日从沈阳市苏家屯警方获悉的。

  今年8月23日下午1时,沈阳市苏家屯区八一镇邵林子村村民安某回家时发现,家里
存放的价值5000余元的金银首饰被人盗走。随即,安某向公安机关报了案。经过调查,灯塔市李大人村村民邹某被确定为入室盗窃犯罪嫌疑人。邹某被警方刑事拘留。

  11月28日,当苏家屯区人民检察院对邹某予以逮捕时,工作人员却在对被害人进行复核的工作中了解到,安某将先前价值5000余元的金银首饰改称为700余元。由于涉案物品价值前后不一致,检查机关没有对其正式批捕。而邹某在取保候审期间逃脱。

  口供的不同引起了公安机关的注意,经过调查,警方了解到,安某的邻居刘某是犯罪嫌疑人邹某的表姐,在事发前后,刘某曾多次与安某进行过接触。12月16日,警方对安某、刘某依法进行传唤。原来,刘某多次找到安某,希望她能放过表弟,要求安某将涉案价值改少些。在检察机关进行复核时,刘某以补偿其精神损失为由给安某4000元。因此,安某在检察机关进行复核时,将5000余元涉案价值改称为7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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