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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路工被撞 善后无着落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20日05:15 华商网-华商报

  凛冽的寒风中,十几个农民工围在蓝田至小商塬公路收费管理处,希望管理处给他们一个说法。在他们眼里,他们的亲戚、家人是来养护蓝小公路的,现在交通事故造成2死7伤,雇他们的公司处理不了,就找“管公路的人了”。而据陕西省公路局介绍,公路养路工只有普通的工伤保险。

  养路工2死7伤,肇事者逃逸

  9月11日下午3时许,在蓝小公路黑龙口养护工区,数名养路工正在对石节子大桥进行养护。除了施工警示标志,施工车停在跟前,也是作为防护工具。

  突然,一辆从西安开往商州方向的大卡车高速冲了过来,在撞上施工车后继续向前,撞上9名养路工,在送往医院抢救中,2人死亡,7人重伤。事发后肇事车司机逃逸。经警方勘查,肇事车辆是一辆河南牌照的大卡车,警方多次查找肇事司机及车主未果,现已在网上追逃。

  临时雇用,只说好每天20元

  事故发生后,公路养护单位渭南大道公路养护有限责任公司立即对伤者进行救治。该公司经理侯茂生介绍,因为当时赶上公路检查,公司临时雇用了十几名农民工作为养路工,而此次事故中8人是农民工,1人是正式合同工。因为临时工有的只干两三天,多的十几天,除了说好每天的20元报酬外,没有其他任何经济保障措施。

  侯茂生说,事发后公司先后支出了十几万元医疗费,现在肇事司机找不到,公司的支出出现困难,当初雇用临时工没有考虑到保险等事宜,他们也没有办法了。

  律师建议用法律手段维护权益

  伤者家属反映,现在死者家属没有得到补偿,5名重伤者躺在医院病床上已停药45天。多次找雇用他们的大道公司,对方说没钱了。万般无奈,伤者家属找到蓝小公路收费管理处,要求公路管理单位给予补偿。

  蓝小收费管理处处长张仁介绍,蓝小公路是通过公开招标由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养护公司对公路分段养护。管理处和各养护公司有明确的合同约定,养护人员和设备的安全全部由养护单位负责。

  据估算,此次交通事故的善后补偿共需几十万元,养护公司的临时养路工没有任何保险措施,现在善后陷入了困境。

  陕西忠信诚律师事务所律师郭涵说,根据劳动法规定,临时雇用人员与用人单位也属劳动合同关系,完全适用法律规定的工伤处理办法,临时养路工可以通过法律手段维护自己的权益。本报记者董晓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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