沟西煤矿被罚231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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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20日05:25 三秦都市报 | |||||||||
本报讯 据陕西电视台报道,昨天下午,陕西煤矿安全监察局向媒体通报了,延安市黄陵县店头镇七丰沟西煤矿“9·15”特大瓦斯爆炸事故的调查结果,并宣布对沟西煤矿处罚231万元。 由陕西煤矿安全监察局牵头省级有关部门参加,依法成立的事故调查组,经过三个月的缜密调查,认定了事故原因和性质:这是一起严重违反矿产资源法、安全生产法、煤炭
调查人员同时表示,这一起事故的间接原因还包括越界开采,超能力生产,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安全培训流于形式,把井下采掘作业工作面承包给包工队负责,以及黄陵县政府、县有关部门对沟西矿越界开采,非法组织生产监管不力,安全监管不严,安全检查存在疏漏等。调查组还认定,这是一起由业主和县煤炭管理局有关人员相互勾结,蓄意隐瞒的特大事故。 又讯 昨天下午,陕西省煤矿安全监察局代表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和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向这起事故的第一举报人———陕西电视台新闻中心,奖励了1万元,这是国内首份煤矿安全事故举报奖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