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充受贿索贿窝案牵出四官员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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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20日05:42 四川在线-四川日报 | |||||||||
本报讯 (孙林记者沈佳)南充市人口与计划生育委员会3名县级干部、1名科级干部在房地产开发中索贿受贿,涉及金额69万元。近日,南充市顺庆区法院对这起窝案作出一审判决,以受贿罪分别判处该市计生委原主任宋辉光有期徒刑8年、原副主任吴洪榜有期徒刑12年、原办公室主任张来培有期徒刑3年缓刑4年。对南充市计生委原主任白劲斌另择日宣判。 2000年4月,南充市计生委购买某房地产公司开发的燎原花园楼房作为办公用房和职
2001年8月,白劲斌调任南充市农业局局长,计生委主任一职由宋辉光继任。2002年,某房地产开发公司总经理为感谢开发市计生委大院,将30万元现金送到宋辉光手中。 在开发计生委大院谈判、签订合同期间,吴洪榜利用负责基建工作的职务便利,多次向公司总经理称自己差钱需要“支持”。2001年7月,公司总经理将20万元存入吴的账上。 此外,检察机关还查明,南充市计生委购买燎原花园楼房时,基建小组成员张来培负责拟订合同。2000年5月,公司董事长为感谢“支持”,将8万元现金送到张手中。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