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帮忙讨薪 民工当选法治人物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20日06:51 四川在线-华西都市报

  张志强———一位来自南充市仪陇县偏僻山沟的农民工,在北京“打工妹之家”工作,主要为外地打工妹讨薪提供法律援助,迄今为他们讨回了300万元欠薪。中宣部、司法部和中央电视台联合举行的2005年度中国十大法治人物评选活动中,经过网民和社会各界人士、专家投票,张志强成功当选为2005年度中国十大法治人物。12月4日,中央电视台举行大型晚会宣布了这一结果。昨日,记者电话连线远在北京的张志强,他讲述了一个个感人肺腑的讨薪故事。

  打工屡遇欠薪学法律维权

  张志强家住仪陇县凤仪乡五台村6组。1982年,15岁的张志强离开家乡走南闯北,在工厂做过工,在建筑工地当过泥水匠、干过木工活,也干过装修。2002年,张志强到北京打工,发现这里的建筑行业有一个不成文的规定:工资年底算总账。农民工流动性大,很多人在一个地方没干满一年就走了,结果拿不到工钱。张志强几个月内给5家装修公司打过工,没有一家不拖欠工钱。

  张志强火了,决定拿其中一家欠他120元工钱的公司“开刀”。他找到劳动局、劳动仲裁委员会,最后告到法院。但是从2003年春节一直折腾到下半年,120元一分也没要回来。法院作出裁定,称他告错了人。

  万般无奈,张志强将讨薪经历写成材料寄给北京媒体,《中国青年报》、《焦点访谈》等媒体相继进行了报道。2003年12月4日,当地劳动监察大队主动要求张志强前去立案。12月8日,张志强拿到了整整拖欠一年半的120元工资。但为了这120元钱,他花了1000多元诉讼费。这让张志强意识到:农民工讨薪缺乏法律帮助。此后,他一边找活干,一边自学法律,边学边用,渐渐地,有农民工找他帮忙,他就“拔刀相助”。

  加盟“打工妹之家”服务农民工

  2004年9月,北京为打工妹提供服务的公益组织———“打工妹之家”负责人请来张志强,专门为民工提供法律援助。

  河北妇女谭军彦在北京某校食堂打工4年,吃苦耐劳。但她怀孕后,食堂负责人叫她卷铺盖走人。谭军彦无奈之下找到张志强。张志强帮她找到劳动仲裁委员会,却被裁决为:对方行为合法。张志强只好拾起“法律武器”,法院最终判决谭军彦是处于孕期的女职工,学校不得与其终止劳动合同,应向谭支付双方劳动关系续有期间的工资4505.40元;学校未支付上述工资,属于无故拖欠,需依法加罚拖欠工资经济补偿金1126.35元。

  一年多来,张志强接了几十宗案子,涉及上千名外来务工人员,争回欠薪及赔偿金共计300多万元。12月4日,在中宣部、司法部和中央电视台联合制作的《法治的力量2005》晚会上,张志强被评为2005年度中国十大法治人物。给张志强颁奖的不是高官、名人,而是一位曾获得他帮助的打工妹。

  想当选人大代表坚持维权路

  “现在找我的人更多了,为了让更多的兄弟姐妹不流泪,我要坚持下去!”张志强称,在北京维权很艰辛,农民工是弱势群体,而面对的老板又是“强手”,“但每当看见他们在我的帮助下,合法权益得到维护时,同样作为农民工的我,内心总有一种兴奋在荡漾!”眼下,张志强有14起维护农民工权益的官司正在诉讼代理中。

  张志强的父母和孩子都在偏僻的仪陇农村。“我在北京节约下每一分钱,希望让孩子读书。”张志强说,有一年冬天他回老家,看到孩子还穿着单薄的衣服,心里一阵阵酸楚,感到肩上的担子很重。

  张志强现在有了更大的目标:当选全国人大代表。他说,假如他能当选,第一要维护农民工的权益,督促政府切实把农民工纳入社会保障体系之内;第二要监督用工单位,保证依法雇佣。

  张志强的维权之路能走多远?他称:“无论如何,我会一直走下去!”

  文/图卜兵记者汪仁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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