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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规液化气站告赢水利局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20日07:00 辽沈晚报

  拆!建在河道里的液化气站是违规的,苏家屯区水利局做出了拆除的行政处罚决定。不拆!液化气站审批手续齐全。液化气站业主把水利局告上法庭。法院做出判决:撤销水利局做出的拆除决定。拆了违法,不拆危险,水利部门犯了愁。

  沈阳市苏家屯区红菱镇久弘液化气站(下简称液化气站)建在河道内,苏家屯区水利局于2005年6月10日做出处罚决定书,要求其在15日内拆除河道内非法建筑物。

  液化气站业主李女士说,这个液化气站是她花35万元从红菱煤矿买的。“这个液化气站1978年建成的时候就在河道里,我把手续都办全了,土地使用证、房产证什么的都有,怎么能说拆就拆!”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液化气站手续齐全不是违法建筑物。因此,水利局要撤销下达的处罚决定书。

  苏家屯水利局水政监察大队副队长王蔚昨天下午接受采访时介绍,液化气站建在河道里危险很大,“汛期时妨碍行洪,储气罐要是被冲走的话,撞到硬物上爆炸后果不堪设想。我们一直都想拆了它,也愿意承担一部分费用,可还是没有达成协议。”记者 范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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