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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察撞人狂奔 被判故意杀人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20日07:01 华商网-华商晨报

  新闻回放:2005年7月14日,辽阳县公安局公共安全科民警潘某酒后驾驶一辆桑塔纳轿车,与一奥迪车相撞后,潘某继续驾车行驶,撞上同方向骑自行车的马某。潘某没停车,顶着马某继续行驶约6公里,直到车失控掉入路边水田里被抓获。马某被送往医院因抢救无效死亡。潘某为酒后驾车。

  晨报辽阳讯(记者朱明宇)酒后驾车肇事,车撞上人还狂奔的潘某终于要为自己的
行为付出代价了。

  昨日,记者从辽阳市中院获悉,目前此案已做出一审判决,潘某犯故意杀人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2年。潘某不服提出上诉。

  辽阳市中院审理认为,潘某无视国法,酒后驾车撞人,并将他人撞于车内后,仍驾车继续行驶,致人死亡,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故意杀人罪成立。判处潘某有期徒刑12年。

  同时,此案民事赔偿部分双方已协调解决完毕。宣判后,受害者家属表示满意没有提出上诉。而潘某以量刑过重为由,已向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

  《酒后肇事车上撞进人还狂奔》追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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