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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汉强奸13岁幼女 家人要求修补处女膜赔偿29万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20日07:01 华商网-华商晨报

  晨报铁岭讯(记者李战洲)51岁老汉先打昏13岁的幼女,然后将其强奸。经四次审理,犯罪嫌疑人的刑期由6年改为10年。面对3700元的民事赔偿判决,受害方始终不能接受,“孩子付出的代价太惨重了”,并提出了29万元索赔。

  昨日,记者在铁岭中院见到了幼女融融(化名)的父亲,“孩子被祸害后精神不正常,才赔3700元钱,叫我们咋能接受?”

  据融融的父亲讲,2002年4月28日6时许,铁岭县镇西堡镇东果园村51岁村民李兴库打电话要融融到他家取玉米种子,13岁的融融来到李家,李操起一个木块向其头上砸去……

  2002年9月9日,铁岭县法院经审理认为:“李因为意志以外的原因强奸未能得逞”,判处李兴库有期徒刑6年,并赔偿被害人3700余元人民币。

  融融的父母向铁岭市中院提出上诉。2002年11月14日,铁岭市中院维持原判。2004年,融融父母上诉到省高法。

  2005年8月,铁岭县法院重新审理了此案,铁岭县人民检察院提出了新的证据,证明融融被强奸事实成立。9月,铁岭县法院判处李兴库有期徒刑10年,但仍维持原民事赔偿判决。

  难以接受此判决结果的融融父母再次向铁岭市中院提出了上诉,要求对方赔偿护理费、

处女膜修补费等共29万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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