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织16人偷越国境 3名“蛇头”领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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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20日07:01 华商网-华商晨报 | |||||||||
晨报讯(记者王欢)组织16名辽宁人偷渡到以色列,获利80万,三蛇头日前领刑。 法院审理查明,2003年12月至去年1月间,孙亚范先后找到段冠军及孙志霞,商定由段冠军负责办理偷渡人员由境内前往埃及的旅游签证及往返机票,由孙志霞负责联系埃及当地人接机及将偷渡人员偷渡至以色列。
他们于去年1月份,分别在沈阳、营口、铁岭找到16名准备去以色列的人,段冠军在沈阳收受了16人的费用后并为其办理了赴埃及的旅游签证。 在孙志霞的安排下,通过一名埃及人,于去年1月23日、1月26日分两批将16人偷渡至以色列,并由孙亚范安排其在以色列的朋友王某接收偷渡者。段冠军和孙亚范从偷渡者的家属手中收取了费用共计人民币80万余元,相应款项被3人分赃。 法院认定孙亚范、段冠军、孙志霞犯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十年和七年。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