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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串联一号案”宣判 六被告人五人判死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20日07:01 华商网-华商晨报

  晨报讯(记者王欢)6年里,流窜四省区22市,抢劫、盗窃56起,杀害9名值班人员(更夫),涉案金额30余万元……

  昨日,沈阳“串联一号案”在沈阳中院公开宣判,六被告人中有五人被一审判处死刑。

  1998年5月25日24时许,张天子伙同王焕兴等人携带镐把、螺丝刀等作案工具,窜至吉林省公主岭市一邮政储蓄所实施抢劫。三人撬开窗户进入房间,将值班人员陈某捆绑后,撬开财务室金柜,抢走人民币2.7万余元,后用电话线将陈某勒死。

  随后,沈阳、葫芦岛……都成了张天子等人的作案地,金柜被抢,9名值班人员(更夫)或被勒死或被砍成重伤。

  警方根据作案工具及手法,认为此系列案为同一团伙所为,定为沈阳“串联一号案”,由公安部督办。去年4月,张天子被抓获,其余5名同案也相继落网。

  今年9月12日,沈阳中院开庭审理了此案。法庭上,第二被告人张天子曾气焰嚣张地说:“我们没有预谋,走到哪儿抢到哪儿,看情况,看心情……”

  最终,法院一审以抢劫罪、故意杀人罪、盗窃罪判处王焕兴、张天子、闫树、乔兴义、孟令福死刑;以抢劫罪判处李男有期徒刑1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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