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年能取消包工头吗? | |||||||||
---|---|---|---|---|---|---|---|---|---|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20日07:20 大众网-齐鲁晚报 | |||||||||
建设部自今年12月初发出了“三年之内取消包工头”的号召之后,各地纷纷响应。本月13日,济南市建委正式宣布,从明年起,济南市将在全国先行一步,所有企业进行劳务分包时,必须使用具有相应资质的劳务企业,禁止分包给“包工头”。用规范的劳务企业来取代包工头,无疑是大势所趋,可是,三年能否取消包工头呢? “从表象上来看,包工头带农民工出来打工,却没有及时地发放工资,是造成农民
有统计数字显示,2003年,在济南市总共38亿元的拖欠款中,政府工程和房地产开发商拖欠占了“大头”。其中,政府工程拖欠占8亿元左右,房地产开发商拖欠约占14亿元,其余部分均为其他工程各业主的拖欠。 成立劳务企业取代包工头,从一定程度上解决了农民工“散兵游勇”的游牧身份,但与此同时也出现了很多问题。济南一施工单位负责人曾就此大倒苦水:“给工人发工资、买保险、签劳动合同、处理劳务纠纷,本来应是劳务公司的事,现在却成了施工单位推不出去的负担。现在济南有100多家劳务公司,其中有技能证的不足30%,90%没有固定的办公地点,施工单位对劳务公司没有任何约束能力,按照国家政策,出了乱子总包单位负总责。” 记者了解到,目前在济南市,只要有营业执照、30个上岗证、30万元注册资金就可以申请办一个单项的劳务分包公司,对劳务公司是否拥有办公场所、是否有具有一定专业素质的科室人员、是否应为农民工提供维权服务等,没有任何约束。 业内人士认为,各地决定取消“包工头”,是政府介入建设工程劳务管理和维护农民工权益的巨大进步,也是大势所趋。但是,在取消包工头之后,劳务公司应该尽快地承担起原来包工头所承担的服务功能,否则,劳务公司就不能满足市场的需求。当然,这也是一个循序渐进、逐步完善的过程。 本报记者杨飞越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