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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电脑城一负责人被拘留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20日08:08 潇湘晨报

  

长沙电脑城一负责人被拘留

  ★昨日下午,一名工作人员从长沙电脑城里走出来,黄色的重大消防安全隐患单位的牌匾仍挂在大门上。记者 赵尚渝 摄

  因重大火灾隐患久拖不除,经公安、消防等部门多次督促仍未在规定期限内整改到
位,长沙电脑城副总经理陈建平被依法治安拘留。昨日,长沙市公安局芙蓉分局对外公布了这一消息。这是《消防法》实施以来,长沙公安机关首次因重大火灾隐患整改不到位而拘留相关单位负责人。

  多次督促仍未整改到位

  长沙电脑城建于1999年,共23层,总建筑面积72412平方米。电脑城6楼以上为商住楼,裙楼内有手机市场、网吧、办公室、农贸市场、餐饮和一些商业门面。由于存在未按国家技术规范要求设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自动喷水灭火系统、防排烟设施,未按照规范要求划分防火分区,未按规范要求设置环行消防车通道等重大火患。今年1月7日,长沙电脑城被定为首批市政府挂牌督办的重大火灾隐患单位,并被限令在6月30日前整改完毕。1月18日,芙蓉区公安消防大队下发了《重大火灾隐患限期整改通知书》。

  因为资金等方面的原因,长沙电脑城未能按期整改完毕。考虑到长沙电脑城的实际情况,7月1日,芙蓉区公安消防大队再次下发《延期整改通知书》,同意延期至2005年9月30日。然而,直到11月16日,芙蓉区公安消防大队对长沙电脑城火灾隐患整改情况进行复查时,发现其隐患仍未改正。12月5日,公安、消防等相关部门对电脑城的火灾隐患整改进行督查,要求今年年底前整改到位,但该单位至今仍存在消防设施无法联动等消防隐患未整改到位。

  开发商被处以罚款3万元

  由于长沙电脑城的开发商是金城湖南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具体经营管理也由该公司负责。近日,芙蓉区公安消防大队决定对金城湖南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处以罚款3万元,并对直接负责人陈建平予以警告处罚。《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第二十条第四款规定,经营旅馆、饭店、影剧院、娱乐场、运动场、展览馆或者其他供群众聚集的场所,违反安全规定,经公安机关通知不加改正的,处15日以下拘留,200元以下罚款或者警告。12月16日,芙蓉区公安分局治安一大队据此依法对陈建平处以行政拘留10天。

  消防部门表示,对陈建平采取行政拘留并不是最终目的,而是为了引起该单位负责人的关注,尽快将该火灾隐患整改到位。同时,消防部门将加大督查力度,以消除其它未整改到位的“黄牌”单位的重大火灾隐患。高 攀 童继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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