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洲10余“护路工”借道生财 两律师误闯陷阱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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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20日08:13 汉网 | |||||||||
晨报讯(记者陈奇雄)武汉两律师驾车误入新洲区一条尚未投入使用的村级公路后,被10余名所谓的“护路工”强行将车扣留,并索要3万元赎车费。警方介入调查后表示,目前已有数人在此掉进“陷阱”,这伙“护路工”的行为涉嫌“敲诈勒索”。 事发地位于新洲区双柳街大屋基村。两律师一位姓夏,一位姓耿,分别供职于湖北楚风德浩律师所和智成律师所。
夏介绍,18日13时30分许,两人驾轿车(鄂ABT536)前往新洲涨渡湖,途经华挖公路大屋基村地段时,他将车拐上了一条通往沐家泾的水泥路,路口无禁止通行的明显标志。谁知刚一驶入,10余男子冲出,将车拦下,并将钥匙夺走。 夏回忆,这伙人称“路面刚铺好,禁止通行”,车将路压坏了,要求赔偿。两人与这伙人协商至当晚12时,无果。这伙人又强迫两人将车开到一坟地谈判,要求赔偿“至少1万元”,1个小时后仍无果。这伙人遂将车扣在邾城街一小院中。夏耿两人趁其不备于凌晨3时许逃脱。 昨日,两人又多次接到电话,赎车金已要到了3万元。 记者昨日12时许赶到现场发现,路口处无任何警示牌,仅在路面上用毛笔写有“施工禁止通行”字样,字迹非常模糊,坐在车中,根本无法注意到。此时,又有两名摩托车手因误入该路,被“护路工”拦下交涉,另有10余“护路工”围住了晨报采访车。 报警后,民警立即赶到将围车者驱散。 记者了解到,该路为新洲区林业局投资兴建,该局一周姓负责人称,工程发包给了新洲罗家畈一绰号为“狗子”的男子,目前公路尚未投入使用。 记者从当地了解到,一周前,这伙男子就开始在此进行“护路”了。 昨晚8时许,新洲警方出动10余警力,帮两名武汉律师将车寻回。警方实地调查后表示,这伙男子全是该路施工单位聘请的护路工,不在路口设禁行标志,是这伙人故意设下的陷阱,强行扣车及索取巨额赔偿金的行为已涉嫌“敲诈勒索”。 警方目前正全力追查涉案“护路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