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有效 妻子有权分财产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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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20日08:20 汉网 | |||||||||
晨报讯(记者肖利敏)晨报昨日报道《虚报年龄,十年婚姻一场空》一文后,读者纷纷打来电话,发表观点。不少人认为,不管唐丽的婚姻是否有效,她都有权分割家里的财产。 汉口王女士认为,唐丽的婚姻即使无效,她毕竟和王军一起生活了10年,家里的财产也有她的一份,她应该有权分割家里的财产。
武昌张先生则表示,唐丽虚报年龄骗领结婚证,应属于无效婚姻,两人只能算是同居关系。因此唐丽有权分割家里的共同财产,但无权分割王军的个人财产。 湖北灵均律师事务所副主任律师范丽勤、湖北松之盛律师事务所副主任律师李春生均认为,唐丽的婚姻有效。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中规定,以结婚登记时未到法定婚龄为由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申请时,法定的无效婚姻情形已经消失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尽管王军与唐丽结婚时,唐丽不满20周岁未达到法定婚龄,但现在唐丽已经28岁了,双方的婚姻关系也保持了10年,无效婚姻情形已经消失,双方婚姻应该有效。 根据《婚姻法》第32条规定,一方实施家庭暴力、有赌博等恶习屡教不改的,另一方提出离婚,人民法院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本案中,王军嗜赌成性且殴打唐丽,构成法定离婚情形。唐丽有权要求离婚并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