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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了车保 出了事却得不到赔偿》追踪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20日09:30 汉网

  (记者杨飞)昨日晨报A05版报道“金先生投了车保,出了交通事故却得不到赔偿”一事后,引起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湖北监管局(以下简称湖北保监局)和中华联合财产保险公司湖北分公司重视。昨日,该保险公司先行垫付给金先生事故赔偿1240元。

  昨日,湖北保监局任局长看过晨报报道后,立即安排该局财产保险监管处负责人处理此事。财产保险监管处负责人表示,待公安部门鉴定出印章真伪后,将介入调查。若是业
务员冒领保费,将把业务员除名,并向行业协会通报,将其列入保险禁入人员名单(黑名单),终身禁止从事保险业务。

  中华联合财产保险公司湖北分公司一负责人介绍,办理《批改申请书》的业务员非该公司正式员工,未通过试用期就离开了公司,目前上海街派出所已到公司调查情况。昨日下午,该公司先行垫付给金先生事故赔偿1240元,并表示保留向犯罪嫌疑人追偿相关损失的权利。

  金先生还为没找到印章而担心,他希望公安机关能早日破案。

  问题《批改申请书》何以“出炉”?

  业内人士认为,该事件凸现有关部门对于《批改申请书》核保手续的监管真空。

  金先生质疑:为何业务员将《批改申请书》交给核保人后,核保人不向投保人核实情况?为何核保人签了名却鉴别不出印章真伪?

  湖北保监局财产保险监管处称,核保人有鉴别的义务,但核保人鉴别能力有限,只能凭肉眼鉴别明显差别,若伪造印章过于逼真,也鉴别不出真伪。目前只有通过核实《批改申请书》所盖印章的方法核保。若肉眼鉴别不出真伪,只能等到投保人或保险公司发现问题后,向公安机关报案。

  另外,虽然在办理《批改申请书》时向投保人核实情况的方法可行,但该局不能硬性规定保险公司如此操作。由于保险公司业务量大人手少,在办理《批改申请书》时,不可能每一笔都向投保人核实。除非社会呼声强烈,才可以作出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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