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贫穷子女不养白发老父 八旬翁法庭讨说法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20日10:00 云南日报

  时下,常有做儿女的说“不是我不孝养老人,而是我无赡养条件”。最近,会泽一农村老汉就是为此与59岁的儿子较起了劲。昨日,曲靖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这起在当地传得沸沸扬扬的赡养纠纷作出二审判决,终审维持会泽法院判决儿子每年给付老人当年赡养费700元的判决。

  六旬老倌不养八旬翁

  会泽县迤车镇86岁的高斌(化名)在当地应该说是个有福气的老人,一生辛勤的他至今已四代同堂。怎么也该享受天伦之乐的他不料同样也要为老来的衣食所担忧。他想不到,同为老人的二儿子高洪(化名)竟以没有赡养条件,一直对他的生活不管不问。今年6月下旬,高斌多次找到高洪,要求他和另外两个儿子一起分担养老事宜。高洪以自己生活来源主要靠其子供养,自身没有能力尽赡养义务而拒绝。为此,要较个真的老人走进了法庭。

  贫穷不能对抗养老义务

  会泽县法院经审理后,结合当地平均生活水平,判决高洪每年10月30日前给付高斌赡养费700元,高斌62岁的大儿子和55岁的小儿子每月轮流照顾老翁生活。一审判决宣判后,高洪以一审认定事实不清,赡养费负担不合理等为由,不服上诉,请求重新判决。

  曲靖中院经审理认为: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无劳动能力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给赡养费的权利。作为子女或其他晚辈,应当履行对老年人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义务,照顾老年人的特殊需要。一审判决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处理恰当,故依法作出驳回高洪上诉,维持会泽县法院判决的终审判决。

  无力赡养型官司应引起重视

  据一位基层法官介绍:他一年要审理很多类似的赡养纠纷案,当前越来越多的赡养案件使得他们感到很疲惫。再说法律力量在老人赡养问题上是有限的,如赡养的执行往往很困难,法院执行的往往只是看得见的物质方面,无法解决亲情抚慰的孝道问题。

  承办法官分析认为:子女因病、因残生活困难或年老体衰,自身没有能力尽赡养义务,从而引发纠纷,此种状况在农村逐渐增多。农村经济和社会发展滞后,是造成赡养案件增多的客观原因。一是农村的社会养老保障机制未有效建立,老年人养老主要采取以家庭赡养为主的模式。一些农村家庭经济相当困难,履行赡养义务的能力较差;二是人口老龄化使农村养老的问题日趋凸显。有的家庭甚至两代老人都需要子女赡养,使子女不堪重负。一些子女为了“甩包袱”,便以外出打工为由,携带子女外迁,从而逃避应尽的赡养义务;三是离婚率的增加导致家庭矛盾的激化,进而引发赡养纠纷。

  有关人士建议:处理赡养案件,法院要对涉案子女的情况作全面分析。对于下岗职工、残疾人员以及经济状况差的子女,应与民政等社会福利救济部门合作,做细致的工作,以避免出现为赡养老人而引起的家庭纠纷,给社会增加不稳定因素。

  区鸿雁(春城晚报)


爱问(iAsk.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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