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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头烫痕“逼”女子卷走28万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20日12:51 西部商报

  烟头烫痕“逼”女子卷走28万

  怕穿短袖被同事看到胳膊上的伤疤,私吞所在银行巨款逃离,两年后被捉于近日受审

  本报记者 阮磊 为您报道 一女子怕同事看见其胳膊上的伤疤招来流言,竟私吞所在
银行28万元逃离。近日,这位女子被警方抓获,怀有身孕的她将面临法律的审判。

  银行女员工挪走单位28万

  2003年8月4日,兰州一家银行向兰州市公安局经侦队报案,该银行账目上少了28万元,而单位一名见习员工何某也突然失踪,银行强行打开何某库包,发现3天前,何某挪走单位28万元。何某当日在银行的工作录像也证明了这一点。案发当日,何某的父母得知女儿的行为后,惊恐万分,他们帮助女儿退赔28万赃款。自此,何某下落不明。

  掩盖“烟头伤疤” 想捞钱走人

  兰州市公安局经侦支队接到报案后,于2003年8月21日将此案立为特大职务侵占案进行侦查,并上网追捕逃犯。抓捕工作历经2年,警方终于在2005年9月28日,将何某抓获归案,但是28万元巨款却早已被何某挥霍得所剩无几。

  何某在接受警方审讯时称,少年时期她曾用烟头在自己的胳膊上烫下许多伤疤,而这些疤痕一直去不掉。2002年12月上班后,她看到银行对职员的相关规定,在工作期间,夏季职员通常要穿短袖工作服。在2003年8月1日,眼看这一制度将要实施,她担心自己胳膊上的伤疤被同事看到后会被说闲话,于是她萌生了不想在银行上班的想法,并决定在其临走的时候,大捞一笔。她认为自己以前去过平凉,对平凉比较熟悉,所以就想将银行的资金私吞后,逃到平凉生活,再也不回兰州了。

  审讯中,何某对自己的行为供认不讳。随后,检察机关指控何某涉嫌职务侵占罪,向法院提起公诉。因何某怀有身孕,2005年9月30日,何某被依法取保候审。

  16张“一卡通”私吞28万

  据何某交代,她作案当日,刚好单位组织旅游,一部分人不在,柜台内没人监督,想到工作电脑进账数据自己也可以更改,只要账目对上就没有人发现。但一次存入5万元以上需要上级刷卡同意,而存入5万以下不需要经过任何人同意,她自己就可以办理,于是,她先后开立了16户“一卡通”账户,并分别存入资金28万元。当日、次日,她先后多次通过柜台、自动取款机和刷卡消费等方式支取款项26万余元。昨日,记者从相关部门获悉,兰州市七里河区人民法院将于近日开庭审理此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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