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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首次搞定莲花路口拉客仔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20日14:47 海峡网-厦门晚报

  《便衣警察与拉客仔斗智斗勇》追踪报道

  本报讯 (记者 蒋怡丹) 在莲花路口长途汽车上以拉客抢劫的张某,被判刑8年。警方称,这一带的拉客现象因此减少,不过并没有完全绝迹。

  吉林人张某,27岁,7月23日在莲花路口长途客运临时停靠点,在厦门开往石狮方向
的闽DY5037大客车上,向乘客周某强行索要“带客服务费”,周某给了张某20元服务费后,张某又采用暴力手段,从周某身上抢走人民币300元,随后被伏击的水陆警方当场抓获。

  据记者从水陆交通公安分局刑侦大队获悉,此前警方曾对打击这些“客车抢匪”信心不大,因为取证相当困难。这些抢匪都是以替乘客带路为名,先是索要几十元的服务费,但将乘客拉上车后,一般会三五结伙将乘客围在车上殴打,强迫乘客掏钱,但当乘客掏出100元或50元的钞票后,他们就声称这是假币抢走,逼受害人再拿钱出来,有时会将受害人身上所有的钱都抢光。

  由于车主多受到拉客仔们的威胁控制,因此警方很难上车靠近嫌疑人。今年7月,水陆警方在暗中伏击数日进行调查取证后,最终顺利抓获两伙以暴力索要钱财的拉客仔,其中张某涉嫌抢劫,另一伙嫌疑人也将因强迫交易被起诉。

  张某是第一个被警方抓获后获刑的莲花拉客仔。(来源:厦门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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