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副校长合伙侵吞公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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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20日15:02 今晚报 | |||||||||
本报讯 一个是正校长,一个是副校长,两个校长聚在一起想的不是怎样把学校办好,反而打起了公款的念头,二人合谋侵吞学校款项数万元。河西区检察院日前以涉嫌贪污罪对二人提起公诉。今天上午,河西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此案。 据河西区检察院指控,被告人王某,今年59岁,出生于河北省高碑店市,1995年4月开始担任本市某师范学校校长兼党支部书记,负责学校全面工作。2003年9月调离该校。被
除上述罪行外,检察机关另经审查查明,2001年10月,王某装修其位于南开区某小区的住房时,由上述装饰公司经理李某具体负责装修。其间,李某为王某垫付装修款人民币3万元。在王某与李某结算时,王某指使高某从学校账外款中支取人民币3万元为其支付装修费用。 河西区检察院认为,王某、高某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贪污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今日上午9:00,王某、高某在法警的押解下站在了被告席上。核实身份后,高某被带下法庭候审,法官首先对王某进行审讯。面对公诉人的指控,王某表示其没有犯罪并一再进行狡辩。王某辩称,其买电脑的一万元钱是装饰公司经理李某自愿赞助的,当时负责后勤工作的高某提出李某多次给学校资助些经费,刚好那时想改善办公条件,就让李某买了台电脑。王某称,因在学校工作忙,没时间用,所以就把电脑搬回家用了。至于指控其侵吞了3万元钱,王某表示那笔钱都用在学校工作上了。关于装修费的问题,王某也辩称完全是由其个人负责的。 截至发稿时,庭审仍在进行中。 (孙启明 徐德利 邢泉)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