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社会新闻 > 正文

妇女不堪丈夫拳脚趁其熟睡时先泼硫酸再用刀砍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21日02:32 金羊网-新快报

  新快报讯 (记者曹晶晶 实习生毛锦萍) 家庭妇女邓月媚不堪忍受丈夫拳脚,趁丈夫熟睡之机,先将硫酸泼向他,接着用菜刀砍、剪刀戳、火机烧……她不顾孩子哭喊阻止,硬是从卧室打到客厅,从客厅打到门外,最终,丈夫因失血过多,在救护车到达之前死亡。日前,广州市中院以故意杀人罪判决邓月媚死刑,缓期两年执行。

  被告人邓月媚与被害人邓×善是青梅竹马的小学至初中同学。1989年两人结婚,育有
一子,感情一直很好。2004年3月份左右,邓月媚帮别人垫付两万多元“六合彩”赌注未能收回,夫妻感情开始恶化。邓×善常以此为由打骂邓月媚,要她追回欠款,并逼其离婚。此外,据邓月媚说,邓×善在2004年开始“包二奶”,两人屡屡为此发生争执,邓月媚经常被丈夫殴打。

  2005年1月28日晚,邓×善向邓月媚提出

离婚被拒,于是扬言“不离婚我就打死你”。邓月媚遂决定杀夫。1月29日早上7时许,邓月媚走进儿子的房间,告诉他存折放在衣柜,又交给儿子一张纸条(上面写着哪些人欠她的钱),嘱儿子小心保管。然后,邓月媚从厕所拿出硫酸,一瓢硫酸泼向熟睡中的丈夫。丈夫跳起来反抗,邓月媚又拿来菜刀、剪刀一阵乱砍乱戳……最后邓×善因失血过多死亡。

  法院经审理认为,邓月媚为泄私愤,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致人死亡,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手段残忍,后果严重,依法应予严惩。鉴于本案起因于家庭纠纷,被害人对本案的发生存在一定过错,且被告人认罪态度较好,可以对被告人邓月媚酌情从轻处罚。遂判判处邓月媚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发表评论

爱问(iAsk.com)

 【评论】【收藏此页】【 】 【多种方式看新闻】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会员注册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5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