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二学生学校内与同学决斗被踢中下身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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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21日07:34 四川在线-华西都市报 | |||||||||
连日来,达县人陈同健守着躺在病床上的儿子白云(化名)欲哭无泪,儿子在学校与同学“决斗”时被踢伤睾丸,事情已过了好几天了,但至今无人支付医疗费。 12月16日上午,达县职高白马校区初二学生白云与前排同学任可聪(化名)发生争执,约定中午放学后到厕所“决斗”,打斗中,任将白云鼻子打出血后扬长而去,另一位同学东周(化名)奚落白云说:“你这么行咋还打不过他?”白云骂了东周一句,东周一脚踢
随后,白云被送到达县中医院抢救。经检查,其睾丸挫伤,如不及时救治可能影响其成年后的生育。陈同健称,孩子出事后,至今没有人过问,惹祸的两个学生的家长要么在外务工,要么没有能力支付医疗费。他认为,学校实行的是封闭式管理,学生在校内出了事,学校应当承担责任。因此,他找到该校领导,谁知一副校长竟称学校没有多大责任。 昨日,该校校长张晓洪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学校对此事十分重视,已派副校长、政教处主任去看望了受伤学生,但因学校财力紧张无法垫付治疗费用,学校惟一能做的,就是敦促三方家长共同想法救治。但学校到底有无责任,张始终闭口不谈,只说学校今后将加大对学生的管理力度。 对此,四川法鑫律师事务所律师陈邦奇认为,此事件中,致害人应承担主要责任,其民事赔偿由监护人承担。学校应承担一定的责任,并应从中吸取教训,避免类似事件再次发生。申君特约记者谢颖 记者路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