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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姆几天就走人雇主难退中介费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21日10:19 云南日报

  消协提醒:请家政最好签合同

  花200元中介费从家政公司雇到一个保姆来照顾病人,7天后,保姆却“人间蒸发”了。向家政公司讨说法时,得到的答复是:不再提供保姆,也不退介绍费。昨日,无奈的袁本立老人向本报诉说了他的遭遇。

  保姆突然失踪

  77岁的袁本立住在昆明,他的老伴74岁,瘫痪在床,行动不便,儿女又都在外地,因此急需有人来照顾。于是,袁本立想到了给老伴找个保姆。

  12月初,袁本立委托昆明一家家政公司帮忙找一位保姆来照顾老伴。在交了200元中介费后,这家公司开始给他选保姆。第一个保姆只干了一天就走了,随后第二个保姆来接班,并在袁家干了7天。12月18日,家政公司的负责人李某给袁本立家打了个电话,说有事要找保姆。接完电话后,保姆说她孩子生病了,她要回家。虽然当天老伴无人照料,但厚道的袁本立还是让保姆先回家看看。离开前,袁本立还给了她50元钱和2元的公交车费。离开袁家时,保姆一再保证,回家看看孩子后会尽快回来;20日上午12时以前肯定回昆明。她还说,她不认识路,到时候,还要请袁本立去黄土坡接她。谁知此后再无消息,袁本立左等右等,就是不见她的人影。

  雇主索赔无门

  保姆离开袁家之前,袁本立就曾给家政公司的负责人李某打了个电话,把这个情况告诉了她。但李某回答说,这事她管不着,还怪罪袁本立说:“谁叫你们放走她的,她出去要是走丢了,我还要你们负责呢,200元钱的介绍费,我们是不会退的!”

  保姆“蒸发”后,袁本立有了上当受骗的感觉。他曾向家政公司讨说法,要求家政公司要么给他重新找个保姆,要么把200元中介费退还他。但遭到了家政公司的拒绝。他说:“找家政公司介绍保姆付了200元的中介费,当时只开了一张收据,并没有签订合同,但他们承诺,负责找来的保姆保证干上3个月以上,我们就相信了。”

  “我觉得是中了家政公司的圈套了,他们这是诈骗行为,请媒体一定把这件事揭露出来,不要让他们再继续害人、骗人了……”袁本立说。

  家政公司不退钱

  昨日,根据袁先生提供的联系方式,记者联系上了这家家政公司的负责人李某,还没等记者把话说完,李某就抛来一连串话:“我跟你说,这个事我们没有任何的责任,保姆是他自己放走的,这个保姆又不识字,到底走到哪里了,我们还要花时间去找,我们更麻烦。”

  当记者问能不能帮袁本立再找一个保姆时,李某一口拒绝:“我们肯定是不会再帮找的,也不会退款,200元的中介费就是一次性的,只有签订金额为400元的合同,才有保姆可以调换3次的服务。”李某补充说:“即便是保姆找回来了,如果她说雇主不好不愿回去,我们也没办法。”

  请家政要签合同

  记者随后从昆明市消费者协会了解到,消协也曾经接到不少类似的投诉,主要反映的问题有:家政公司收取押金不履行协议;有的家政公司收了押金不签协议,只有口头承诺;一旦出现问题久而久之耍赖,不兑现承诺;更有甚者收了押金几个月后就消失了,使消费者既退不到押金也找不到提供服务的经营者。

  针对这些情况,昆明市消费者协会提醒消费者:今后找保姆时,一定要选择信誉好、相对比较规范的家政公司,至少要看经营者证照是否齐全、服务制度是否完善,所提供的服务人员是否经过体检等。在交押金时,一定要与家政公司签订协议。签字时,一定要看清条款,如对自己不利的条款可与家政公司商议确定后再签字,协议中要约定好违约责任;更不要不签协议就交定金、押金。

  宋蕾王维娜(春城晚报)


爱问(iAsk.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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