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嘴山一矿工8级伤残获赔偿3.7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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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21日10:28 宁夏日报 | |||||||||
本报讯(记者 张慈丽 实习生 杨丽)12月18日,因工伤致残的石嘴山某煤矿职工张文兵,通过法律手段,拿到了3.7万元的工伤待遇赔偿金。 37岁的张文兵是该煤矿职工,今年1月,他在井下工作时,几辆矿车突然碰撞到一起,将张文兵夹在中间,致其右锁骨骨折、右肋骨骨折。因用工方没有及时支付治疗费,张文兵未能及时治疗,耽误了最佳医治时机,落下残疾。经相关单位鉴定,张文兵属8级伤残,
在多次与单位就工伤赔偿问题交涉未果下,张文兵于今年8月4日,向大武口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劳动仲裁,请求用工方赔偿各项工伤待遇8.2万元。经仲裁委调解,用工方赔付3.7万元。但调解书下发1个多月了,被申诉人不履行义务。张文兵于9月26日,向大武口区人民法院递交了强制执行申请。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