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户漳州无需户籍证明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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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21日10:59 海峡网-厦门日报 | |||||||||
漳州公安机关在全国率先推出快速受理省内户口迁入申请 本报讯 (记者 林育农)漳州市公安局昨日举行新闻发布会宣布:自即日起,省内居民在漳州市申请落户手续时不必提供户籍证明,凭居民身份证和相关材料即可办理。据了解,在全国公安机关中,漳州市率先推出这一快速受理省内户口迁入申请的便民新措施。
漳州市公安机关的户籍管理一直走在全国前列,此次推出这一新举措,旨在利用高科技的人口信息管理系统,从省级人口库核查申请人的户籍登记信息,申请人无须回原户籍地开具证明,既省时又省钱,以一年迁入该市1.2万人计算,仅此一项可减轻群众负担240万元。(来源:厦门日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