及时发布“警示短信”应成常态 | |||||||||
---|---|---|---|---|---|---|---|---|---|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21日11:04 温州都市报 | |||||||||
“最近千万别去××路,那里有一群人得了艾滋病还害人!他们把自己的血打进针筒里,看谁不顺眼就戳谁!那里贴了通缉令。提醒一下所有你关爱的人吧!”连日来,不少市民的手机收到类似内容的短信。而据记者昨日向警方求证得知,此事纯属无中生有,请市民不要以讹传讹,以免引起不必要的恐慌。(12月20日《温州都市报》) 有人已把手机称作当今社会的“第五媒体”。目前来看,大量的手机短信,正在很
在我的印象中,现在服务性的“提醒短信”或“警示短信”,往往还停留在“花开多朵、各表一枝”,政府的相关职能部门并没有形成合力,“信”口一出,这就在一定程度上削弱了“警示短信”的长效作用和可信指数。依我之见,倘若确定一个部门,设置固定号码,根据实时获取的不良短信流传状况,综合梳理后经常性地对外群发“警示短信”,其所产生的社会效益和预防价值,肯定会有显著提高。 回头再看这关于艾滋谣言的“恐慌短信”,假如“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由特定的部门当天即以“警示短信”揭示真相,收效是否将更大。毕竟,手机短信的及时提醒,再加上报纸消息的后续跟进,显然更有助于让不良短信“热不快”却“死得快”。司马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