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贩卖假烟被判拘役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21日11:10 东方网-劳动报

  本报讯低价买进假冒中华牌香烟,然后高价卖出。近日,杨浦区法院以销售假冒注册商标商品罪一审判处周某拘役两个月,缓刑两个月,并处罚金1000元。

  2005年7月,周某以每条75元的价格从他人处购得100条假冒中华牌香烟后,通过他人介绍,又分两次以每条200元的价格,在本市控江路某旅社和火车站附近的长途汽车站,将此100条假冒中华牌香烟贩卖给邹某和孟某,销售金额达20000元。9月8日上午,周某经电话
与邹某联系后,又将销售金额达30000元的150条假冒中华牌香烟送到旅社,被公安人员当场抓获。

  □胡海容忻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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