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纪委提出要求 禁岁末年初巧立名目滥发钱物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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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21日11:36 乌鲁木齐晚报 | |||||||||
(新疆新闻网作者:王爱德) 新疆新闻网乌鲁木齐12月21日消息 在2006年元旦、古尔邦节、春节即将来临之际,新疆纪委、监察厅下发通知,对新疆党员干部做好"三节"期间廉洁自律有关工作提出了要求。
通知要求,各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牢记"两个务必",牢固树立廉洁意识,厉行节约,反对讲排场、比阔气。 通知强调,节日期间,严禁党政机关搞相互走访、相互宴请、下级到上级拜年等活动,减少、简化各种茶话会、联欢会;严禁用公款大吃大喝;严禁用公款组织出国(境)或国内其他地方旅游;严禁党员领导干部参与赌博、打猎;严禁党员领导干部组织和参加用公款支付的高消费娱乐和健身活动。要狠刹送受礼金礼品的歪风,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名目向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赠送礼金礼品,领导干部和国家公职人员不准收受管理和服务对象、主管范围内的下属单位和个人、其他与其行使职权有关系的单位和个人的现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不准到企业和事业单位报销应由本人及其配偶、子女支付的个人费用,不准接受与本人行使职权有关系的单位和个人提供的各种奖励和赞助。 要严肃财经纪律,严禁岁末年初突击花钱和巧立名目滥发钱物,严格控制年终各种评比表彰奖励活动,不以任何名义发放贵重礼品和纪念品。 通知指出,各级党政机关要切实负起党风廉政建设的领导责任,采取有效形式,预防"节日病"的发生。要加大宣传力度,通过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多种形式,形成制止奢侈浪费行为的良好社会舆论氛围。各级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严格遵守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带头拒收钱财,带头管好下级单位、配偶、子女及身边工作人员。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认真履行监督检查职责,加强对"三节"期间贯彻落实中央和新疆规定情况的监督检查。对违反规定的,不管涉及到谁,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迁就。对无视纪律、我行我素、顶风违纪影响恶劣的典型案件,要从严处理并公开曝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