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新幼儿园命案凶犯昨天伏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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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21日11:59 北京日报 | |||||||||
本报讯(通讯员高志海)昨天,一手制造了北新幼儿园惨案的凶犯付贺功,被市第二中级法院执行死刑。包括此案在内,其先后抢劫九起,故意杀人二起,盗窃六起,致五人死亡。抢劫过程中,还将两名事主强奸,将一名事主猥亵。 31岁的付贺功,因盗窃先后两次被判处有期徒刑。去年10月21日2时许,付贺功窜至本市东城区北新幼儿园内行窃时,被值班老师贺某发现,付贺功遂持幼儿园的灭火器猛砸贺
二中院经审理认为,付贺功的行为已分别构成抢劫罪、故意杀人、盗窃罪、强奸罪和强制猥亵妇女罪。其在刑罚执行完毕五年内又重新犯罪,系累犯,依法应从重处罚。据此,数罪并罚判处其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付贺功刑前在法院的死刑会见室见到了母亲和姐姐。“妈,我对不起您!”此时,一直气焰嚣张的他,终于流下了眼泪。 网络编辑:刘春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