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秀生每月有生活补助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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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21日12:00 新闻晚报 | |||||||||
晚报讯 昨日,市教育考试院公布了“2006年内地招生单位面向港、澳、台招收研究生简章”,从本日至月底,各高校开始接受三地考生报名。 报考资格包括四大类:香港、澳门或台湾永久居民,或由内地移居港澳台地区的居民;报考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须具有与内地(祖国大陆)学士学位相当的学位或同等学历,年龄一般在40岁以下。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须具有与内地(祖国大陆)硕士学位相当的
报名时间为从今日起至12月31日。报考地点包括北京理工大学(研究生院)、广东省高校招生办公室、香港京港学术交流中心和澳门高等教育辅助办公室四地,考生可任选一地报名,并在该报名点安排的考场参加初试。 每名考生只能填报一所学校的一个专业;报考教育部为港澳台人士设立奖学金的研究生,还可兼报公费全日制或自费全日制研究生。明年,教育部在全国19所高校中为港澳台人士设立研究生奖学金,其中上海高校包括复旦大学、上海交通大学、同济大学和华东师范大学。获教育部奖学金的研究生除免交学费外,另发给生活补助费:博士生每人每月750元人民币,硕士生每人每月650元人民币。 入学考试分初试、复试两个阶段。初试地点为报名四地,时间为2006年4月8日至9日。复试地点由招生院校确定,时间为2006年6月5日之前。招生学校将根据考生的报名资料、考试成绩、导师意见及体检结果综合评核后,确定录取名单。录取通知书于6月中旬由录取学校函寄考生本人。获教育部奖学金的通知书也由录取学校寄发考生本人。 新生入学时间为2006年9月中旬前,具体时间由录取学校在“入学通知书”中注明。根据就读专业的不同,全日制硕士生的学习年限为二年半至三年;全日制博士生的学习年限一般为三年。自费兼读硕士生或自费兼读博士生的学习年限不超过五年。作者:□记者 李征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