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额索赔引怀疑 酒里有苍蝇?原是敲诈勒索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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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21日13:12 大众网-鲁中晨报 | |||||||||
“一名消费者以我们厂生产的百粮春酒里有苍蝇为名,索要高额赔偿,我们对他的索赔行为十分怀疑,请你们调查。”12月20日14:00许,淄博市公安局接到山东天下第一店酒厂工作人员从金帝购物广场打来的报警电话。 过分索赔被怀疑
淄博市公安局治安支队四大队民警迅速赶到金帝购物广场,首先倾听了要求索赔的自称王海的青年男子的陈述:12月8日,他从金帝购物广场买了6瓶一箱的一星百粮春,回家开瓶喝酒时发现有一瓶酒里有一只苍蝇。他认为百粮春酒存在质量问题,侵害了他的合法权益。12月19日,他拿着有苍蝇的那瓶酒来到金帝购物广场要求赔偿15箱一星百粮春。营业员让他20日与生产厂家负责人协商解决。他于是在20日来到了金帝购物广场。 生产百粮春酒的山东天下第一店酒厂负责人告诉民警,按照现在的季节和他们厂的工艺条件,酒里面有苍蝇不太可能,但这名王海先生拿的这瓶未开启的酒瓶里确实漂着苍蝇。“厂里研究之后决定赔偿他2瓶同规格的酒。但这位王先生不同意,非要求我们赔偿15箱一星百粮春酒,他的这种要求我们满足不了。他说如果我们不满足条件,就联系报纸、电视台的记者给我们曝光。我们对他的这种索赔行为很怀疑。” 此“王海”非彼“王海” 当民警让这位王海先生出示有关证件时,他告诉民警证件未带,他是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的铁路职工,父亲叫王荣海,住在淄博人民公园附近,具体是哪栋楼却说不出来。 随即,淄博市公安局治安四大队的王大队长立即联系呼和浩特市铁路部门,询问电务段,对方回答查无叫王海的人。当查到工程段时,确实有叫王海的人,但他正在工程段上班,并未到淄博。 民警初步确定这名叫王海的青年,高额索赔的背后必藏“猫腻”,遂将其带至张店公安分局刑警一中队讯问。 此“百粮春”非彼“百粮春” 经讯问,“王海”终于交代了自己的“底细”,以及往酒瓶装苍蝇的“技术”和过程。 他的真名叫于某,今年32岁,桓台县唐山镇人。一年前,从呼和浩特市铁路部门辞职回到淄博,照顾父母。 12月8日,于某从金帝购物广场买回一箱百粮春酒,先找了几只苍蝇备用,然后对酒瓶的盖子进行“研究”。在试验了3瓶以后,终于把苍蝇放进第四瓶酒里,瓶盖“完好无损”,从外观看不出任何破绽。 12月19日,于某拿着发票和那瓶装进苍蝇的百粮春酒来到金帝购物广场,要求赔偿。营业员与生产厂家联系后,告诉他20日下午与生产厂家负责人协商解决。12月20日,于某到金帝购物广场与酒厂负责人协商时,他的高额索赔行为引起了酒厂工作人员的怀疑,于是发生了文章开头时的一幕。 审讯后,张店公安分局以涉嫌敲诈勒索罪依法将于某刑事拘留。 (记者 苏一宏 通讯员 刘波)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