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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一块土地被租两次 80亩林木栽进了别人家?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21日14:28 龙虎网

  【龙虎网讯】4年前,两村民从六合区玉带镇政府租得80亩荒地10年使用权,培育起大片林木。4年后,他们获知一惊人信息:自己种了4年的地,竟另有主人!

  与镇政府签订合约

  在六合区玉带镇原玉带林场外长江边,有一片近百亩的江滩。4年前,村民陈永康和
一亲戚一起,找到当地的玉带镇多种经营开发公司(现已并入镇农业服务中心),要求承包该片土地。

  镇政府随即同意了他的要求,并订立了成文的合同,承包地约80亩,承包期10年,从2002年元月到2012年元月,用途是种植意杨。

  4年辛苦为谁作嫁衣

  据介绍,其间,他们每年大约投入1万元。4年后的现在,大部分树木直径已有10厘米左右,形势还是比较喜人的。

  这个时候意外发生了:1个月前,突然有人来砍伐他们的林木,砍伐的面积大约10亩左右。他们表示抗议,但对方却拿出了这片土地的“身份证”——另外一份承包合同,树木最后还是被砍伐了。

  据介绍,事情发生后,玉带镇镇政府找到了他们,表示愿意赔偿10亩中4亩的损失,这部分的赔偿金目前已经到账了,其余的6亩,镇政府后来也表示将再赔偿6000元,但目前资金还未到账。

  同一块土地被租两次

  不久,他们就设法拿到另外一份合同。上面写得很清楚,土地被另外的人又一次租出去了,现在这块地,同时存在着两个主人。

  在这一份文件上,记者看到,租地的甲方,是六合区江堤管理所,乙方是某服务公司。服务公司的负责人是一名男子,姓刘。地点是扬子二灰场西面的迎江滩地,这与陈永康所租地方重合。用途也是种植树木,树木成材后,甲乙双方以4∶6的比例分成。签订时间是2003年元月8日,即陈的合同签订一年之后。

  让记者惊讶的是,在这份合同上,甲方的下面,六合区玉带镇竟然也加盖了公章,名称是“鉴证方”。

  镇政府越权处置土地

  昨天上午,记者来到玉带镇政府,找到了分管农业的刘副镇长,记者遇到他时,他正忙着出去,他指定镇农业服务中心的戴副主任接待记者。

  据介绍,长久以来,这片场地一直是荒地。镇政府打算在这里种植绿化带。这个时候,陈永康率先找到了政府,合作自然很快成功。

  但事实上,这片土地是国有土地,管理权限在六合区江堤管理所,镇政府无权处置。租出去后的第二年,真正可以处置土地的六合区江堤管理所又将之租给了刘某。镇政府工作人员称,事前他们也没有得到通知,合同就签订了,也只能再度认同后成立的合同,然后再解决遗留下来的问题。他承认,在这个问题上镇政府确实有过错。

  江堤管理所的杨所长也告诉记者,镇政府确实没有权限处置该片土地,土地是管理所托管的,现在造成这样的结局,他们也没有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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