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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奈,我将亲人推上法庭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21日14:54 新民晚报

  这是知青子女严敏婕的故事。日前,她高兴地告诉闸北区法院法官,她终于得到了期待已久的动迁款,这下她家人总算能好好生活了。

  在口述这段人生第一次的诉讼经历时,她表现得十分平和,更多地流露出感激和庆幸。

  动迁款没给我

  我是一名知青子女,1999年底,我按政策回到上海和爷爷奶奶一起生活。2002年底,我的父母亲下岗后携我外婆、弟弟也回到了上海,我们一家终于团聚了!

  但是,因为爷爷奶奶家的房子太小,容纳不下我父母,而收入微薄的父母暂时还买不起房子,我们只好在远郊租了一套小房子度日。让我们高兴的是,2004年2月爷爷奶奶家的房子开始动迁了,根据政策,作为同住人的我可以得到不少补偿,在动迁过程中,我爷爷奶奶及我的小叔叔在没有征得我们意见的情况下就把动迁协议签了,但许诺给我15万元的动迁款,并写了凭据。

  可是,在他们得到了近74万元的动迁款后,就再也不提给我动迁款的事了。我想有自己小天地的希望眼看要落空了。于是我怀着忐忑不安的心情,把我的爷爷奶奶和小叔叔告到了法庭。

  了解前因后果

  承办这个案件的是闸北区法院朱海燕法官,对这起很平常的案件,她依然严肃认真地审理。朱法官先是详细了解了事情的前因后果,又找我做了好几次工作。

  有一次我印象最深刻。她对我说:“你当初从外地到上海,是你爷爷奶奶无条件接受了你,作为小辈,对这份亲情和恩情不能忘记。现在你爷爷奶奶已经用动迁款购买了房子,房屋的产权证也已经写在了你小叔叔的名下,他们手里估计已拿不出很多现金来了。你是否可以考虑做点让步?”朱法官的话说到了我的伤心处。我表示,尽管我们家经济困难,即便是拿到了全额的动迁款也没有条件买得起房子,但还是愿意做最大限度的让步。

  法庭公正判决

  听说,后来朱法官又做了我小叔叔很多工作,但还是和我的要求相差太远而没调解成功。我小叔叔为了能够尽可能地多得利益,竟然出具了本应7人分配的合同变更为9人得益的证明,这多出的2人为我的小叔叔的妻子和孩子。朱法官以敏锐的洞察力发现其中的疑点。后经调查发现,多出2人根本不在动迁补偿的范围内。

  今年5月,法庭作出判决,判我爷爷奶奶付给我12万元动迁款,我小叔叔承担连带责任。这距我起诉只有短短50天的时间!判决后,我小叔叔提起了上诉,二审法院维持了原判。现在我终于拿到了这笔钱了!

  这是我第一次打官司,在打官司的过程中我看见了一个依法为老百姓作主的法官。正是有了这种好法官,才使原本可能发生的家庭悲剧得以平息。本报记者宋宁华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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