丈夫与人同居生子 妻子诉请追究责任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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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21日14:54 新民晚报 | |||||||||
本报讯(通讯员顾琼记者袁玮)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男子竟与其他女子在外以夫妻名义同居,共同生活。日前,虹口区法院以被告人夏龙希犯重婚罪,一审判处其拘役3个月。 夏龙希与自诉人顾女士系夫妻关系。2002年夏龙希与熊女士在外以夫妻名义同居,次年两人生下一子。去年1月,夏龙希将熊及儿子带回其妻子顾女士的家中,夏、熊两人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审理中,顾女士以自诉人身份诉称:夏龙希与自己系夫妻关系。2000年起
法院认为,夏龙希的行为已构成重婚罪,故作出上述判决。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