度完蜜月就分手 9万美元惹官司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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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21日14:54 新民晚报 | |||||||||
本报讯(记者宋宁华特约通讯员李鸿光)本是好聚好散的协议离婚,却为9万美元借款,离异后又闹上法院。昨天,静安区法院判决,由俞洁(化名)小姐返还诸先生9万美元。 案件回放 去年6月28日,来自南方某省的诸先生和俞小姐办理了结婚登记。岂料,婚姻关系仅
今年6月初,诸先生持俞小姐书写的借9万美元的借条,起诉到法院,要求她归还。诸先生说,这是在去年6月28日结婚当日,由俞小姐亲笔所写的,事后他曾多次催讨未成,所以起诉到法院,并申请法院冻结了俞小姐银行内的9万美元存款。 法庭调查 对于这9万美元,20多岁的俞小姐却另有说法:比自己大17岁的诸先生离过婚又有小孩,特别是诸先生经常出国做生意,为保障自己今后的生活,结婚时丈夫给了自己一笔钱,认为9万美元是赠与性质,而不是借款,这是当初的结婚条件之一。 至于那9万美元借条,是离婚时对方逼着自己所写的。还说当初的离婚协议书上写明双方无债权债务纠纷。诸先生的律师则称,“自愿离婚协议书”中的“双方无债务”是指夫妻间对外的债务,而不是指双方之间的债权债务。 依法判决 法院调查后认为,俞小姐结婚那天收取诸先生13万美元,双方没有异议,其中4万美元是赠与,9万美元则由双方确定为借款。虽然俞小姐认为,该款是为结婚而赠与的,借条是受威胁被逼所写,却未向法院提供足够的证据来证明。 另外,双方虽然在离婚协议中表示无债权债务,但事实上俞小姐出具借条后,并没有归还借款,所以法院作出由俞小姐还债的判决。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