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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项管理办法严格监管我市近九成市场实行食品准入管理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22日04:53 深圳特区报

  食品进入市场前必须先提供检验(检疫)证明、质量合格证等有关票证,蔬菜上市销售前必须经过抽检,不合格食品立即停止销售,已售出的要召回……去年9月,市工商局提请市政府召开了全市市场食品准入管理工作会议,正式制定下发了市场食品进货查验、市场食品索证索票管理、市场食品购销挂钩等7项管理办法。经过1年多的推行与完善,到今年10月底,全市实施市场食品准入管理制度的市场已达到266个,覆盖率达83.13%,市场索票索证率达到87%。

  每天15小时严把查验关

  龙华市场负责人向记者介绍,实行食品市场准入管理后,他们安排了专门的管理人员,每天把守住市场的3个大门,对经营者进场销售的各类食品逐户逐票加盖查验章,无法提供相关进货票据的食品禁止入场经营。采访中记者看到,该市场内,从水产品到冷冻食品,经营者提供的票据上确实都有市场主办单位加盖的“已查验“的印章,顾客看到这个章才放心购买该商家出售的食品。

  正规厂家统一发货

  烧腊制品质量无保障是各集贸市场的老大难问题。今年6月,宝安区工商人员创造性地提出了由合法经营的肉食品厂家向市场统一供货的管理办法,并在宝民市场试行。工商及市场管理人员三次召集烧腊制品经营户进行协调,最终达成协议,宝民市场内烧腊经营户如不能自行联系到合法供货商的,就统一由市场联系的正规生产厂家供货,其余渠道进货的食品一律不准进入市场。此外,该市场内经营的豆制品、米面制品、肉丸等食品现在也已实现由正规厂家供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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