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不合格主动追回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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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22日06:52 大众网-半岛都市报 | |||||||||
本报 12月 21日讯(记者陈浩杰)“涉及到人民群众人身健康及财产安全的产品,要严格执行出厂检验制度,产品未经检验或检验不合格一律不得出厂,对已出厂销售的产品,要主动向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报告,并及时将产品追回。”今天下午,红领集团代表全市 494家获评“放心满意产品”的单位做出上述承诺。 在今天召开的2005年度本市质量月活动总结会上,市质监局公布了当选本年度“放
会上还抽取了参与评选活动的幸运市民,将分别奖励 2000元和 1000元。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