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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寨沟按摩小姐和宾馆串通色诱客人敲诈小费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22日07:14 四川在线-华西都市报

  住宾馆遭遇色情敲诈,10元一串的玻璃珠项链要价300元,同一场歌舞晚会门票价差近百元……日前,九寨沟县人民政府来到成都,面向社会通告了有上述违法违规行为的旅行社和宾馆。

  针对游客投诉较为集中的旅行社和宾馆行业,九寨沟县新近出台了关于九寨沟旅游饭店、旅行社以及导游服务质量的管理暂行办法。

  根据该办法,旅游饭店构成色情敲诈的,将处以1000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旅行社与旅游者签订的合同中,应该明确约定旅游行程安排;旅游价格中的自费项目以及价格标准应单独列出,自费项目要事先征得游客同意。导游人员进行导游活动,不得欺骗、胁迫旅游者消费或者与经营者串通欺骗、胁迫旅游者消费。违反者,将处以1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没收违法所得,并扣除导游IC卡6分;情节严重的,将吊销导游证并予以公告。

  昨日,记者从

九寨沟县公安局了解到今年九寨沟县影响十分恶劣的一宗酒店色情敲诈案件惊人内幕。

  4月29日晚9点过,新九寨沟宾馆的小姐为5名山西客人提供了保健按摩服务,在收银台统一收取了500元按摩费后,5名小姐态度一变,强行向山西客人索要小费:“这里是我们的地盘,你们每人如果不给1500元小费,出了事就别怪我们!”在小姐和康乐部人员威逼下,5名山西客人最终害怕出事,只得极不情愿地交出了7500元“小费”。

  调查核实后,九寨沟县公安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分别给予5名小姐以及康乐部一工作人员10天和15天的拘留,工商部门对宾馆处以了10万元的罚款。

  此外,九寨沟县九宫宾馆、金鹰山庄、麟翔源饭店、中旅大酒店也因涉嫌色情敲诈被公开通报批评。(记者 陶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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