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子因财反目 子欲告父重婚 | |||||||||
---|---|---|---|---|---|---|---|---|---|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22日09:43 汉网 | |||||||||
(记者朱滨 肖利敏 实习生高小燕)跟着父亲做生意,却发现父亲在外养了个“小老婆”。如今父子俩因债务起纠纷,儿子一怒之下欲揭露父亲的“重婚”秘密。昨日,高先生致电晨报“法律在线”咨询:“我能起诉父亲‘重婚’吗?” 高先生称,他老家在江夏。1999年,高父在浙江开办了一家小型装修公司,年仅19岁的他在公司打工。高称,虽为父子关系,但他在公司只是个打工者,没有享受过任何特殊
高先生介绍,在老家时,其父母因感情破裂,分居已长达6年。在浙江期间,父亲又找了一个女人,双方没有办婚礼,也没有领结婚证,去年还生了一个孩子。对此,高先生虽看不惯,但也未加劝阻。 今年11月初,高先生欲离开父亲独自创业,便要求父亲偿还9000元借款,并结算近万元的工资。为此,父子俩产生了纠纷。几次争吵后,父子关系彻底破裂,收不回借款和工资的高先生威胁要起诉父亲“重婚罪”。 湖北华平律师事务所邱华律师称,根据《刑法》规定,重婚罪是指有配偶而重婚,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行为。不是受侵害的配偶,就没有资格起诉重婚罪。此案中,即使要起诉重婚,也得由高母来起诉,高先生不具备起诉父亲重婚罪的主体资格。但高先生可以向公安机关举报,由司法部门决定是否对其父提起公诉。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