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以发票作为依据 买到假烟可报警 | |||||||||
---|---|---|---|---|---|---|---|---|---|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22日10:00 中国广播网 | |||||||||
中广网郑州12月22日消息(记者辛如记 任磊萍)为彻底打击卷烟制假、贩假等违法行为,河南省郑州市烟草部门近日与公安部门联手建立起快速“打假”机制,消费者若买到假烟,可以直接拨打报警电话110,110将迅速通知烟草稽人员到现场处理;如果案情重大,公安部门也将迅速介入。 据有关负责人介绍,采用这种打假机制,主要是为了方便消费者和加强对卷烟制假
同时,有关负责人提醒消费者,在购买卷烟时,要主动索要发票,如果发现卷烟有问题,可以以发票作为投诉、索赔的依据。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