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资企业“告官”请来人民陪审员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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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22日10:59 北京日报 | |||||||||
本报讯(通讯员王凤琴)一家港资企业与市规划委打起了行政官司。港资企业向丰台法院提出申请:请人民陪审员参加案件审理。目前,丰台法院已依法批准。 据了解,该案的原告北京某综合超市有限公司是一家港资企业,起诉被告北京市规划委员会,请求法院撤销规划委作出的《限期拆除决定书》。审理该案的法官按照司法程序,向原告发出了合议庭组成人员的通知书。原告认为,应当邀请人民陪审员参加更合适,就
丰台法院依据有关规定,准予了当事人的申请,并邀请一名人民陪审员重新组成合议庭。对此,港资企业非常满意。据了解,这名陪审员在接受邀请后,已开始认真研究和分析案情,并查找规划方面的相关专业资料。该案近期将开庭审理。据悉,这是丰台法院第一起应当事人的申请由人民陪审员组成合议庭审理的行政案件。 网络编辑:刘春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