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平区认真组织学习《宗教事务条例》 提高依法管理能力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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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22日11:01 大华网-汕头日报 | |||||||||
本报讯金平区委统战部、区民宗局高度重视,认真做好国务院《宗教事务条例》的学习宣传和贯彻,先后组织统战、宗教干部、宗教界人士、宗教活动场所负责人等人员进行学习培训,到目前为止,受培训人数共383人(次)。 金平区宗教场所点多面广,该区积极组织区统战干部、区宗教局机关和各街道分管宗教的领导共29人参加市民宗局举办的培训班,使统战干部、宗教干部及时掌握党和国家有
金平区还把《宗教事务条例》编印成册,把条例和相关的资料编印成册,分发到各宗教活动场所和区、街道、居委分管宗教工作三级网络的每一个成员,为大家加强学习管理提供政策依据。各宗教活动场所也有相继建立健全人员、治安、防火、文物保护、卫生防疫等管理制度。该区还巩固扩大学习宣传范围。今年12月1日,区委统战部和区民宗局联合举办基层学习《宗教事务条例》培训班。参加培训班学习的有区委区政府分管统战、宗教工作的领导和区宗教协调小组全体成员,区、街道、居委会分管宗教工作三级网络的每一位成员共200多人。(林莉慧)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