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社会新闻 > 正文

编造虚假恐怖信息拒不供认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22日11:19 解放日报

  本报讯(沈解平)刘海荣编造虚假恐怖信息拒不供认,昨天,黄浦区法院根据查明的事实和证据,判处其有期徒刑2年。

  今年7月11日,刘海荣在子长路附近公用电话亭内,用IC电话卡拨打市政府信访办公室电话,谎称其母患乳腺癌,需要9万元医疗费,如政府不给,其哥哥将用炸药将地铁站炸毁。本市公安机关闻讯组织大批警力进行排查、布控和防范。两天后,公安人员将刘海荣抓
获,并缴获作案用的IC电话卡。

  到案后,刘海荣拒不供认自己的犯罪事实。为此,公诉人在法庭上播放了被告人的电话录音,宣读了该电话录音系刘海荣声音的鉴定结论,出示了扣押在案的IC电话卡等相关证据。据此,法庭作出上述判决。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5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