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造虚假恐怖信息拒不供认 | |||||||||
---|---|---|---|---|---|---|---|---|---|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22日11:19 解放日报 | |||||||||
本报讯(沈解平)刘海荣编造虚假恐怖信息拒不供认,昨天,黄浦区法院根据查明的事实和证据,判处其有期徒刑2年。 今年7月11日,刘海荣在子长路附近公用电话亭内,用IC电话卡拨打市政府信访办公室电话,谎称其母患乳腺癌,需要9万元医疗费,如政府不给,其哥哥将用炸药将地铁站炸毁。本市公安机关闻讯组织大批警力进行排查、布控和防范。两天后,公安人员将刘海荣抓
到案后,刘海荣拒不供认自己的犯罪事实。为此,公诉人在法庭上播放了被告人的电话录音,宣读了该电话录音系刘海荣声音的鉴定结论,出示了扣押在案的IC电话卡等相关证据。据此,法庭作出上述判决。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