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撞上值勤消防车货车司机负全责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22日12:31 新闻晚报

  晚报讯 无视优先通行权,大货车一头撞上赶往火灾现场的消防车。日前,闵行公安分局交警支队事故调查后认定,大货车驾驶员王某负事故全部责任。

  12月13日上午10时许,闵行莘庄地区一居民住宅突发火灾。

  市公安局指挥中心接报警后,即指令闵行消防支队吴泾中队紧急出动一辆消防抢险
车,赶赴火场参与灭火抢险救灾。

  上午10:35左右,当吴泾中队消防车闪烁警灯、鸣响警报,沿放鹤路由西向东行驶至虹梅南路口时,一辆沿虹梅南路由南向北行驶的大货车,未及时采取避让措施,与消防车发生碰撞,造成3名消防官兵轻伤,消防车车头严重损坏,大货车驾驶员未受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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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律规定,警车在护卫警卫车队、赶赴案件和突发事件现场、追捕罪犯、解押犯人;消防车在赶赴火灾或其他突发事件现场;救护车在救助危难病人;工程救险车在赶赴供水、供电、供气事件现场及赶赴水灾现场,执行各项紧急任务时,可以使用警报器、标志灯具,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不受行驶路线、行驶方向、行驶速度和信号灯的限制,其他车辆和行人应当让行。作者:□记者 陆慧 通讯员 庄莉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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