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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房人卖掉租赁房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22日13:14 大众网-鲁中晨报

  本报淄博12月21日讯(通讯员 纪梅 维华 记者 苑晓辉)谎称租住的房子是自己的,然后卖给他人,以此诈骗钱财。12月16日,张店区人民检察院对涉嫌诈骗罪的于某依法提起公诉。

  43岁的于某(女),2003年12月,在市场买菜时认识了妇女李某。此后2人经常在一起拉家常。交谈中,李某告诉于某,她想买一套五六十平方米的房子。

  于某听后,立即热心地答应帮李某寻找房源。一个月后,于某找到李某称因急需用钱,想将自己在张店科技苑小区庭兰村的房子,以6万元钱卖给她。

  于某表示,如果李某有意买自己的房子,需要先交2.8万元的首付。李某听后没有怀疑,并立即凑了2.8万元给了于某。随后,于某又分多次向李某索要房款,截至2004年9月,于某共向李某收取房款5.4万元。

  钱交了不少,可李某几次向于某要房,于某却以各种理由推托。李某心生疑虑,遂到于某所在的小区询问,才得知于某在庭兰村的房子只是租住的,并非房子的真正主人。得知真相后,李某要求于某归还房款。

  在多次催要下,于某只还了7000元。经查,从李某处骗得的其他余款,已被于某用来还欠款、买彩票等。(a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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