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替女友“拔闯” 将人打成重伤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22日13:43 今晚报

  本报讯 一名男青年得知他人说女友坏话后,为给女友出气,竟纠集朋友围攻此人,并将其打成重伤。日前,经东丽法院审理,三名涉案青年均被处以刑罚。

  今年18岁的吕某、秦某与19岁的崔某均系本市东丽区人。吕某得知被害人王某说其女友坏话后怀恨在心,为报复,他于今年7月12日23时,找到崔某要求帮其为女友“拔闯”,后崔某又找来秦某。三人一同找到王某,并将王某带至东丽区一花园广场内,先让王某给吕
某的女朋友赔礼道歉,后三人对王某实施殴打。其间,吕某拿起一根木棍殴打王某的头部,致其头部受伤。泄愤后,三人将王某送回家中。次日,王某家长发现王某病情加重,遂送往医院进行治疗。经鉴定,王某的身体损伤为重伤。今年7月17日,吕某、崔某、秦某被抓获归案。

  案件审理中,经法院调解,双方就民事赔偿部分自愿达成协议,被告人吕某赔偿被害人王某经济损失4.6万元,被告人崔某、秦某各赔偿其1.7万元(已执行完毕)。

  在对案件进行全面审理后,法院认为,被告人吕某为报复泄愤,纠集他人持械殴打他人,致人重伤,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被告人崔某、秦某在他人纠集下,积极参与殴打被害人,其行为已构成聚众斗殴罪,均应依法予以处罚。鉴于被告人吕某系纠集者,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是主犯,应对参与的全部犯罪负责。但考虑被害人有一定过错,同时没有及时到医院治疗,可适当减轻吕某的刑事责任。被告人崔某、秦某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作用,是从犯,应减轻处罚。秦某犯罪时未满十八周岁,应从轻处罚。综上,法院以故意伤害罪判处吕某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以聚众斗殴罪判处崔某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二年、判处秦某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 (孙启明 马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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