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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房三卖 法官妙手解难题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22日14:54 新民晚报

  同一套房屋,同一个房主,却陆续出现了3个买家,都持有与房主签订的买卖合同,都要求将房屋过户到自己名下。这究竟是怎么一回事呢?

  日前,普陀区法院审理了这起疑难的房产买卖纠纷案。

  诉讼保全引出卖房迷局

  去年7月,市民黄力向普陀区法院递交诉状,称其购买了胡先生家的一套期房,在支付了20余万元首付款后,胡先生却迟迟不肯交房过户。为防胡先生将期房转让,承办法官王飞特意向法院申请了诉讼保全。但当法官上门对房屋进行诉讼保全时,意想不到的事情发生了:这套期房虽还没有产证,里面却已住了一户人家!户主叫张海,他同样持有一份和胡先生签订的期房转让协议,并且称自己也已向胡先生支付了20余万元的首付款。

  这下,原本简单的案情复杂化了。

  庭审扑朔出现第三买家

  再次庭审,原告变成了两个,双方的矛头都指向胡先生。但当法官问及对这套房屋的态度时,双方各不相让,都要房产,不要赔偿。就在矛盾愈发尖锐之时,王法官又收到了另一份诉状,诉讼标的依然是这套期房:原告王女士也持有一份与胡先生签订的买卖合同!

  再次开庭,原告变成了3人。对一房三卖的事实,被告胡先生并不否认,但他表示自己家中困难,一时半晌也拿不出补偿款。三原告一听,都火冒三丈,已经居住在内的张海,更是情绪激烈。

  法官智慧妙手化解难题

  在这样棘手的难题面前,王飞法官陷入了思考。从这个案件看,如果将房产判给最先签订合同的黄先生,让已经实际居住了的张海一家迁出,无论从情理上还是执行上,都有一定的负面影响;但如果将房屋判给了张海一家,黄力和王女士的首付款无疑会竹篮打水一场空。

  王法官思前想后,决定找三方来调解。他首先向三方讲明了法律对目前情况的相关规定和可能出现的几种情况,三方都沉默不语,王法官接着说:“这个案子过错在胡先生一家,他们违反了最基本的诚信,你们三方都是受害者,受害者更应当能够互相体谅对方的难处。”三原告都点头称是。

  最后,王法官考虑到目前房屋的居住情况,根据张海和王女士达成的共识,作出判决,将房屋判给了张海。二审也维持了原判,而黄力和王女士都通过判决得到了继续向胡先生主张损失的权利。

  记者郭剑烽通讯员朱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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