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首次按季支付活期利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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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22日16:36 江南晚报 | |||||||||
本报讯昨天,市民赵女士查询了一下自己牡丹卡上的余额,发现多出10多元钱,她打电话向银行咨询,才得知原来工行昨天给每个活期账户结息,将一笔利息打到客户账上。这是央行将个人活期存款由按年结息改为按季度结息后,银行首次向储户支付的活期利息。 从今年9月21日起,按照人行的新规定,个人活期存款由按年结息改为按季结息,每季末月的20日为结息日。工行人民路储蓄所负责人告诉记者,20日为首个结息日。
改变结息方式对于储户来说利息收入增加,活期存款利息多了几次“利滚利”的机会。而且存款由原先按每个月30天计算,改为按实际发生的天数计息,使利息计算更加精确。据工行人士介绍,活期存款是按积数来计算的,假如1万元活期存款存满1个季度,扣利息税后是14.40元,这笔利息如果不被取出,将在下一季度自动滚入本金中继续生息。假如没有存满1个季度,则按存的天数计算。外币活期存款计结息方式也随之发生变化。 (静仪、孙文颖)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