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单位外私招员工经理被炒 状告公司获赔四万五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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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23日01:34 青岛新闻网 | |||||||||
作为分公司的经理,李先生从公司之外聘任了两名员工,并“私自”为非公司员工报销出差费用,为此,公司以违规报销、违规录用人员解除了与李先生的劳动合同。李先生一怒之下将公司告上法庭,经过市南区法院审理后,判定公司补偿李先生损失共计4.5万余元。昨天,李先生的代理律师告诉记者,对此判决,李先生和其所在公司都已提起上诉。 记者 于顺 为您讲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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